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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尔软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2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
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后,经认真审核,对相关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2020 年修正)》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
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公允,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三)公司为本次发行更新编制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谷大武、雷富阳、俞纪明

                2020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