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书 就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 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对本次有关议案所涉及材料进行了审核,现 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本次对关联方上海芯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是为加强车联网 安全行业布局,推动公司自身稳定发展,发挥车联网产业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 进一步增强自身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 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材料齐全,我们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应按照规定回避表决。我们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