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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尔软件: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07-10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
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
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
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
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
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
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含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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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
激励对象必须是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本
次股权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
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行权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
同确定。

     (一)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至 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次授予的股
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5%

    注: 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
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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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年
度绩效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
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第六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
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七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
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
关部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 5 个工作日
内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
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二) 考核记录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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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考核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
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3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冲突,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执行。

     (三)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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