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21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1-043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分别为:黄振东、任伟、祝峰。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格
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通过公司官网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
为不少于 10 天,从 2021 年 7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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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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