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大参林: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075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8 年 01
月 0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在内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自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至 2019 年 1 月 1 日)。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将公司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包括《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在内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的决议有效期自期满之日起
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1 月 1 日。除延长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外,已经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
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
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