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1
证券代码:603238 证券简称:诺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在杭
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昌达路 8 号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及相关议案资料已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任建华先生主持。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诺邦股份 2016 年年度报
告》及《诺邦股份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6 年度公司实现净
利润 62,315,970.6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231,597.0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 190,431,559.03 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6,515,932.57 元。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2,000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2,000,000.00 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
至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6 年度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和业绩,行业以及地区薪酬水平,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7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公司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有利、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任建华、张杰、任富佳、王刚、任建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 2017 年度贷款授信额度
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诺邦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批准 2017 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
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司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诺邦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诺邦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诺邦股份关于公司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定于2017年5月16日下午14:00在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昌达路8号公司
办公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诺邦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14)。
公司独立董事朱天先生、王玉女士、李旭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诺邦股份 2016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以下无正文)
三、备查文件
1. 诺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诺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诺邦股份2016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