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邦股份:国金证券关于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7-08-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就诺邦股份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
399,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7,899,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1,401,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17]40 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及履
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购买金
银行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是否到期
额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
浦发银行
存款 2017 年 2017/3/1 2017/4/5 8,000.00 3.45% 是
余杭支行
JG0131 期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发表了意见。
2017 年 4 月 20 日至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到
序号 银行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理财金额 利率
期
工行理财共赢 3
工商银行 号保本型 2017
1 2017/6/30 2017/11/15 4,985.90 3.90% 否
余杭支行 年第 24 期 B 款
(拓户产品)
稳健型 870054 1%-
2 2017/4/26 2017/7/26 18,228.00 是
宁波银行 号 3.9382%
余杭支行 智能定期理财 4 4.0%-
3 2017/8/1 2017/10/30 18,460.00 否
号 4.2%
利多多对公结构
4 性存款 2017 年 2017/5/2 2017/8/2 7,000.00 3.90% 是
浦发银行 JG0491 期
余杭支行 利多多对公结构
5 性存款 2017 年 2017/8/3 2017/11/2 6,000.00 4.20% 否
JG1059 期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8 月 2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上述保本理财产品 1、2、4 金额合计 30,213.9 万元,超过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 213.9 万元。截至 2017 年 8 月 23 日,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 29,445.90 万元,未超过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 30,000 万元额度。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
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上述未履行相关程序即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以及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超过 30,000.00 万元
的情形进行了补充确认。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
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使用本次补充确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实施的,截至目前上述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的部分已经全部赎回,且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未
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 30,000.00 万元。
公司利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未对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核查
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和相关现金管理协议。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
1、诺邦股份存在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进行现金管
理的金额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额度的情形,但上述未履行相关程序即进行现金管
理的部分截至目前已经全部赎回,且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30,000.00万元。
公司利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未对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补充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诺邦股份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
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上述,国金证券对诺邦股份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