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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邦股份:国金证券关于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04-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就诺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
399,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7,899,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1,401,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17]40 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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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
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
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
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
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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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0,000.00 万
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2、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独立董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意见: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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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通过查阅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本次诺
邦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
    诺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诺邦股份本
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情况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
求。
    综上,国金证券对诺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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