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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邦股份: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0-04-17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旭冬先生、独立董事
朱天先生及董事王刚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旭冬先生担
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法律、经济等方面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工作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19 年 4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19 年 4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9 年 8 月 5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19 年 8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19 年 10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19 年 11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聘任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计划,及时
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执行;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报
告,并对此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要求,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
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披露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度各期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
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4、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
全,运行良好,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