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魂网络: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8-053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将与本次换届选举相关的事项
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士。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任期 3 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公司现任董事会有权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推荐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公司现任董事会有权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公司现任董事会有权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3)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推荐独立
董事候选人。
三、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 2018 年 9 月 20 日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所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
2、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相关名单及资料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负责对提名人及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董事候选
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适时召开会议,听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确定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被确定的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
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作出相关
声明。
5、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以供
其审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
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具备
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经验和工作阅历,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
的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款所
述事实: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并应符
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
事任职资格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3)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
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4)中央纪委、教育
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
职务的规定;
2.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6.《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
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
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7)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8.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1)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
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3)近三年曾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4)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
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
以上;(5)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9.已在五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为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候选人。
10.在拟候任的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不得再连续任职该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
11.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五、关于提名推荐的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提名推荐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推荐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候选人推荐表(推荐人签署确认,具体格式见
附件);
2、被提名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
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3、被提名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被推荐或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
6、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或提名人的声明;
7、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推荐期内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持股证明。
(三)提名推荐书面文件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推荐人必须在 2018
年 9 月 20 日之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公司证券部。
推荐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公司对相关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必要时需提供进
一步资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慧慧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1-56683882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 435 号
邮政编码:310051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9 月 14 日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姓名 联系电话
推荐董事候选人类别(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
推荐董事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男 女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是 否
推荐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