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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魂网络: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8-11-10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杭州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1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201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四)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现场会议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 435 号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主持人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建平先生

四、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3、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   会议流程

   (一)      会议开始

1、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 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

   (二)      宣读议案
   (三)   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1、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 会议主持人宣布监票人名单(其中包括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大会以鼓

    掌方式通过监票人)

4、 股东投票表决

5、 监票人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6、 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四)   会议决议

1、 宣读股东大会表决决议
2、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五)   会议主持人宣布闭会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 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
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
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
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
股东 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00 正式开始,要求发言
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大会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
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
请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
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大会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目录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
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4




                                                              1
议案一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
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朱斌、
戴巍、任腾飞、余凡、陈艳妮、石苏 6 人离职,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9.8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13.943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2
议案二

 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
                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8 年 3 月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由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有关政
策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的波动,原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
激励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经审慎论
证后公司拟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的 9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979,000 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13.943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3
议案三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授予后至今,已离职激励对象吴毅、罗
海峰、吴继景、孙俊、袁家音、朱斌、戴巍、任腾飞、余凡、陈艳妮、石苏等 11 人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3,000 股需回购注销;同时,公司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 9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 制 性 股 票 2,979,000 股 。 上 述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
243,142,000 元减少至 240,000,000 元,总股本将由 243,142,000 股减少至 240,000,000
股。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314.20 万元。                         24,000 万元。

    2 第十九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314.2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4,0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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