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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魂网络: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31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
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9 年
0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用于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通过审阅相关资料,
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股权收购,是公司根据整体发展战略,
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
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淼洪                        潘惠强                  潘增祥




                                                     2019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