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5-30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9-00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召开首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远电
子”)拟使用不超过 55,000 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
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元
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1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
为 20.2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36,721,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对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 号《验
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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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 48,600.00 48,600.00
2 直流滤波器项目 4,900.00 4,900.00
3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 6,000.00 6,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74,500.00 74,5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因经营需要,需要先行实施全部或部分募投
项目的,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5,000 万元(含 55,000 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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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品种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
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
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3、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
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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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
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认
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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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首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55,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鸿远电子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
安”、“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鸿远电子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5,000 万元(含
55,000 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首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及首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首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首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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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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