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0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 10,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7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 年 5 月 29 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首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首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5,000 万元(含 55,000 万元)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 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 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使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 止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期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1 金额 产品 实际收益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期限 (元) 中国民生银行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 保本保证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40 天 2019/12/12 2020/01/21 400,000.00 款(SDGA191521) 收益型 北京分行 二、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4,1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20.24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836,721,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1 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 48,600.00 8,771.36 2 直流滤波器项目 4,900.00 293.14 3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 6,000.00 1,164.11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54.70 2 合计 74,500.00 25,280.31 备注: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包含对存款利息的使用。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产品类型 银行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金额(万元) 10,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1.35%-3.75%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26.26-72.95 产品期限 71 天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结构化安排 无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万元)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其风险在企业可控制的范 围之内,但不排除上述现金管理业务的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 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 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需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购买金额 10,000 万元 发行币种 人民币 挂钩标的 3 个月美元 LIBOR 利率 目标区间 挂钩标的在[0.5%,3.5%]以内 3 产品期限 71 天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代码 DFJ2001315 合同签署日期 2020 年 1 月 22 日 起息日 2020 年 1 月 22 日 到期日 2020 年 4 月 2 日 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表现,向客户支付浮 动利息(如有,下同),预期到期年利率=1.35%+(R-1.35%)×N/D, 1.35%及 R 均为年化利率。其中,N 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处于目标 预期到期利率 区间内的实际天数,D 为观察期实际天数,R 为预期到期最高年 化利率。客户可获得的预期到期最低年化利率为 1.35%,预期到 期最高年化利率为 3.75%。 假设:客户结构性存款本金为 5000 万元,实际存款天数 35 天,客户可获得的年利率与观察期内 3 个月美元 LIBOR 利率相挂 钩,预期到期年利率=【1.35】%+(R-【1.35】%)×N/D,【1.35】% 及 R 均为年化利率。其中,N 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处于目标区间 内的实际天数,D 为观察期实际天数,R 为预期到期最高年化利 率。客户可获得的预期到期最低年化利率为【1.35】%,预期到期 最高年化利率为【3】%。 (一)情景一:若在观察期内 3 个月美元 LIBOR 利率始终保 持在目标区间之内,则客户获得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年利率为最高 到期年利率 1.35%+1.65%×N/D,即 3%(此时 N/D=1),存款利 息=本金×存款年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50000000×3%× 35/365=【143835.62】元。 (二)情景二:若在观察期内 3 个月美元 LIBOR 利率曾处于 到期收益测算(测算收 目标区间之外,则客户获得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年利率为 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 1.35%+1.65%×N/D(此时 N/D<1),假设观察期内 3 个月美元 资须谨慎) LIBOR 利率曾处于目标区间之外的天数总计为 10 天,则处于目 标区间之内的天数为 25 天,对应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年利率为 1.35%+1.65%×25/35=【2.53】%,存款利息=本金×存款年利率× 实际存款天数÷365=50000000×【2.53】%×35/365=【121301.37】 元 (三)情景三:若在观察期内 3 个月美元 LIBOR 利率始终保 持在目标区间之外,则客户获得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利率为最低到 期年利率 1.35%(此时 N/D=0),存款利息=本金×存款年利率× 实际存款天数÷365=50000000×1.35%×35/365=【64726.03】元。 情景分析提示:上述计算示例采用模拟数据计算,并不代表 客户实际可获得的结构性存款利息,仅作计算参考,具体收益按 照实际情况确定,且实际分配金额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略有不同, 请以实际分配金额为准。 本产品有投资风险,本产品具有投资性质和投资风险,只保 障结构性存款资金本金,不保证结构性存款利息,由于各种风险 因素的存在,客户所预期的规避风险、获利等交易目标不一定能 够实现,请客户仔细阅读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投资风险,基于 风险提示 自身判断谨慎投资。 风险包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提 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法令和政策风险、变现及 延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的风险。 4 (二)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产品名称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由北京银行通过在客户基础资产中嵌入金融衍生工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具,将客户收益与利率、汇率、商品价格等标的物挂钩的 存款类金融产品。 (三)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 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169),与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5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3,475.41 145,301.52 负债总额 30,330.00 34,244.29 净资产 203,145.42 111,057.24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0.50 5,263.66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73,426.79 万元,本次购买结构性 存款产品金额合计 10,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13.62%。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 26,426.79 万元及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本金 47,000 万 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预计获得投资收益金额人民币 26.26 万元至 72.95 万元,进一步提升公 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 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相应的利息收入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具体 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结构性存款,但并不排 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6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首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首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55,000 万元(含 5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 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9 年 5 月 3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6))。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22,000 22,000 213.49 - 2 银行理财产品 4,000 4,000 37.30 - 3 银行理财产品 9,000 9,000 77.67 - 4 银行理财产品 8,000 8,000 69.04 - 5 银行理财产品 27,000 27,000 249.07 - 6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 10,000 81.37 - 7 银行理财产品 4,000 4,000 32.05 - 8 银行理财产品 17,000 - - 17,000 9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 10,000 40.00 - 10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 - - 10,000 11 银行理财产品 4,000 - - 4,000 12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 - - 10,000 合计 135,000 94,000 800.00 41,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43,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8.72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3.66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41,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4,000 总理财额度 55,000 7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1 月 23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