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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远电子: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0-03-2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勤勉尽责,切
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现将 2019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首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卢闯、蒋大兴、郑小丹 3 名董事组成。2019
年公司首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完成换届选举,蒋大兴因个人原因不再连选连任
(其仅参与了 2019 年 7 月前的审计委员会工作,仅对该段时间的工作负责),林
海权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仅参与了 2019 年 7 月后的审计委员会
工作,仅对该段时间的工作负责),与卢闯、郑小丹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卢闯具有会计专业资格并继续担任会议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8 次,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审议
            日期              届次                          审议内容
号                                                                                           结果

                                         1、《关于对股份支付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议案》
                           首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关于审议公司 2015-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
 1     2019 年 1 月 6 日                                                                     通过
                           2019 年第一   财务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
                                        4、《关于审议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的
                                        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
                                        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 2016-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的议案》

                          首届董事会    4、《关于审议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
                          审计委员会    报告>的议案》
2   2019 年 2 月 14 日                                                                     通过
                          2019 年第二   5、《关于审议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
                            次会议      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 关于确认公司 2016-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首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1、 关于审议公司 2016-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   2019 年 2 月 21 日                                                                     通过
                          2019 年第三   2、《关于审议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议案》
                            次会议


                          首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4   2019 年 3 月 29 日                  《关于审议公司 2016-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通过
                          2019 年第四
                            次会议


                          首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5   2019 年 4 月 22 日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 1-3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通过
                          2019 年第五
                            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2、《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6   2019 年 8 月 26 日                                                                     通过
                          会第一次会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
                                        3、《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7   2019 年 10 月 29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会第二次会
                              议


                                               2
                            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8    2019 年 12 月 19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通过
                            会第三次会
                                议


     三、 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并上市提供审计服务,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上市后,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经审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2、向董事会提议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财务报告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召
开会议就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确定时间安排、审计工作小组人员的构成、审计


                                                3
计划、风险判断及年度审计重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财务审计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和内控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审计,
并就审计事宜与公司多次沟通,确保按照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
完整并如期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5、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19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部沟通顺畅,督促和监督审计部工
作的落实。未发现公司审计部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半年度、季度等财务报告,蒋
大兴等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相关会计报告(包括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历年财务会计报
告中)中所涉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尤其是应收账款、存货盘点的真实
性、担保及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商业承兑汇票的合规性、历次会计差错调整的合
规性、核心产品毛利率是否过高、经营现金流确认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违规的股
东及关联占款等问题采取口头、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了质询确认,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各项支出合理,收入、费用和利
润等数据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未发现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的情况,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4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公司治理,推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过质询,公司的内
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有了较大改善,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
范的要求。

    (五)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在年报审计进场之前及审计过程中,能积极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以多种方式积
极协调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的相关工作,确保审计合规,并促进高效、合法完成
审计工作。

    (六)审议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审议,重点关注了公司
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
机构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发表了审核意见。
通过对公司的质询确认,认为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比较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情况。

    四、 总体评价

    2019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精神,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
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规范履职,积
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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