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鸿远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2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核,根据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
和”)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执业资质,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
要求,公司关于续聘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德胜、卢 闯、林海权
                                                          2020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