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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远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6-23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4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已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5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创思电子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创思电
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
配偶耿燕枫女士同意以与郑红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责
任。该担保不收取公司及创思电子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 2020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2020 年度公司拟为全资
子公司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创思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1
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预计 2020 年度为子公
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2)。

    本次创思电子接受关联人担保,公司及创思电子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
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3室
   法定代表人:刘利荣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
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及配件;
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创思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3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6,939.23                17,707.10
       负债总额                           10,547.31                11,242.71
      流动负债总额                        10,547.31                11,242.71
        净资产                             6,391.92                 6,464.39
                               2020年1-3月                 2019年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999.91                25,130.07
        净利润                                -76.46                  547.96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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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
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期限: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
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两年。

   四、 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
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
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 9.62%,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7,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 8.17%;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3,5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8%,其余 3,000 万元为公司向担保公
司提供的反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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