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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远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
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德胜、卢闯、林海权

                                                        2020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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