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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1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营业期限及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公司营业期限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由“2001 年 12 月 06 日至 2031 年 12 月 05 日”
变更为“长期”(具体以工商核准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1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

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

征集股东投票权。本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

                                              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

                                              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

                                              致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第九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

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        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

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

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        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

范围;                                        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况;                                                 (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及定期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     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

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无法保证证券发

确、完整;                                    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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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   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

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        予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权;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   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

认意见,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      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应当对公司证

                                            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

                                            审核意见,监事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

                                            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

                                            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监事

                                            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营业期限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
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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