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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0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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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2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3

议案七:《关于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6

议案八:《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7

议案九:《关于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8

议案十:《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9

议案十一:《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

附件一: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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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参会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七、会议登记方式及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八、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股东(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三)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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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七)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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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
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有资
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
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谢绝参会。

     2.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3.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
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律师共同进行计票和监票。

     4. 股东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
表决票交与计票人员。未填、错填、多填、未署名、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
投的表决票,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该项表决有效投
票总数之内。

     5. 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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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 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
极不平凡的一年。年初,猝不及防的疫情让全国人民经历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国内军用电子元
器件领域的核心配套企业必将担当尽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按照政府和有关部
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保质、保量、稳定地为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尽全力确保了各用户单位科研生产进度,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的同时公司经营业
绩持续增长。

     一、2020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0,003.54 万元,同比增长 61.22%,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606.87 万元,同比增长 74.43%,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315,609.13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增长 33.75%,基本每股收益 2.10 元,同比增长
56.72%。

     二、2020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
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
发展。

     (一)2020 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其中定期会议 2 次,临时会议 5 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
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会议审议的主要议案包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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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转增股本、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 50 项议案,董事会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形成决
议,各项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客观、公正的
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就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担保、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 18 项议案
形成决议。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全面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
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
理与运营,提出了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专业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
力保障。

     战略委员会关注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为公司稳定发展提供了战略支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确保
公司薪酬决策合规、合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等
重大事项进行了关注和监督,提高了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赋予的权利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
关注公司发展,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对公司的年度报告、未来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为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监督作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与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在不影响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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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39,263.86
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报告期内,经公司审慎研究,将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直流滤
波器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时间延期到 2021
年 12 月,本次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
作出的审慎决定。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
资规模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六)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充分发挥决策职能,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开展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基本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和
规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七)信息披露管理及内幕知情人管理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圆满完成了 2020 年
度的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披露各
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公司股东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掌握公司
经营情况和变化。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持续推进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电话、e 互动平台、现场调研、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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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报告期
内,公司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在线问答形式与广
大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关注重点进行交流互
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向投资者传递一个积极、健康的企业形象。

     三、2021 年经营计划

     1、自产业务

     (1)自主产品技术创新,实现系列化发展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技术创新,
加快新产品研发力度,加强重要领域的专利布局,以核心产品为主线,持续推进
军用高可靠产品和民用高端产品的技术研发,不断扩展产品门类,提高产品附加
值,提高关键领域的配套能力,深度挖掘潜在客户,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军用领域,北京和苏州生产基地将重点围绕多层瓷介电容器、单层瓷介电容
器、滤波器等产品布局,成都生产基地将围绕集成电路、微波组件等产品布局,
持续完善和扩充产品系列,优化生产工艺,持续提升各类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
高质量完成生产任务及关键核心攻关任务,为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国防建设贡献
一份力量。

     民用领域,公司将进一步加大高端民用产品的投入,重点布局射频微波多层
瓷介电容器、单层瓷介电容器、金端电容器、宽带电容器等高端民用产品,瞄准
5G 基站、通信、轨道交通、汽车电子、医疗等领域,加大与客户的合作深度和
广度,同时扩大产品认证的范围,为公司切入高端民用领域市场奠定基础。

     (2)拓展上游关键材料研发,提升自主保障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关键材料的自主可控能力,加大瓷料研发及批量生产能力
的建设。公司围绕核心产品持续开展上游关键材料的研究开发与优化,通过开发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瓷料、浆料配方,并将研发成果转成产品,为自产核心产品
用原材料的国产化做好技术储备,从而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电容器的自主保障能力,
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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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与国内高校、研究所等机构深度进行产学研合作,做好科研成果转化,
并不断开展前沿技术的研究,做好技术的储备,通过一系列产学研深化合作,促
进创新人才和企业对接。

     2、代理业务

     公司在巩固加强与现有品牌合作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依托,持续引进国
际知名品牌的高端、高附加值产品,丰富产品门类,拓展客户群体,重点布局高
端和新兴行业工业客户,打造一站式元器件供应能力。同时,在持续加强与新能
源、消费电子、轨道交通、智能电网、工控、医疗电子等领域客户合作的基础上,
重点布局 5G 通讯、汽车电子、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

     3、进一步完善营销网络

     公司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市场需求,将继续致力于销售网络的进一步完
善,新建或扩建大区、省等地方下属公司或办事处,增大销售网络的覆盖面。2021
年,公司将继续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持续提
升客户满意度。

     4、人才储备与激励

     公司将持续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通过外部专业、高端人才引进和内部骨干
重点培养方式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并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
的人才队伍,加强人才队伍和梯队建设,支持公司业务创新与发展。同时,通过
股权激励、绩效管理、薪酬结构等多种激励方式,吸引与留住核心人才,保障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5、夯实基础管理

     公司将持续合规管理,加强公司的风险管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做好内控审计、安全消防、环境保护、质量
控制、保密管理等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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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
与公司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监督的作用。

      一、 监事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3 名,分别为监事会主席陈天畏,监事褚彬池、孝宁。
其中,陈天畏、褚彬池为股东代表监事,孝宁为职工代表监事。

      二、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合计审议 18 项议案,全体监事均
亲自出席会议,对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序
              日期              届次                             审议内容
 号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1      2020 年 3 月 19 日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四次会议
                                            的预案》

                                            6、《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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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

                                            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监事 2019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12、《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办法>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      2020 年 4 月 27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3      2020 年 6 月 8 日
                               第六次会议   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4      2020 年 8 月 19 日                  2、《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第七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5     2020 年 10 月 29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6     2020 年 12 月 21 日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三、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
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对公司 2020 年度
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
整,不存在误导、虚假信息。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和完善,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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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公司财务状况
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计等工作均按法律、
法规及公司制度有效开展,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
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了《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直流滤波器项目、营销网络及信
息系统升级项目延期到 2021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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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事会认为: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和
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要求。

     (七)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进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管理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财务状
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
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 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重点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切实履
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好公司、股东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1、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
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持续关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公司经营
层的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等高风险领域。同时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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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建设,促进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建设和完善。

     2、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

     监事会成员将加强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类监事培训和
学习交流活动,提升监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不断提升规范性、专业
性和独立性,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好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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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以审议。

     附件 1: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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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已经完成,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0,003.54 万元,较上年增加 64,557.60 万元,
 较上年增长 61.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606.87 万元,较上年增加
 20,739.99 万元,较上年增长 74.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47,067.13 万元较上年增加 21,881.66 万元,较上年增长 86.88%。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减(%)

营业收入                            170,003.54        105,445.93                61.22    92,343.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606.87         27,866.88                74.43    21,836.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7,067.13         25,185.47                86.88    20,281.3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17.56         17,509.19               -12.52     5,263.66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8,769.80        207,988.28                24.42   111,0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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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总资产                              315,609.13        235,963.32                 33.75   145,301.52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10              1.34                 56.72         1.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10              1.34                 56.72         1.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2.03              1.21                 67.77         1.17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83             16.62    增加 4.21 个百分点         22.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20.17             15.02    增加 5.15 个百分点         20.55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2020 年经营成果分析

     (一)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主营业务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        年增减    年增减
                                                                                           (%)
                                                                   (%)     (%)
                                                                                         增加 0.93
自产电子元器件      88,615.21        17,810.86           79.90       50.58      43.94
                                                                                         个百分点
                                                                                         减少 3.74
代理电子元器件      80,803.17        72,656.07           10.08       74.87      82.47
                                                                                         个百分点
                                                                                         减少 3.72
     合计          169,418.38        90,466.93           46.60       61.26      73.34
                                                                                         个百分点

     2020 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69,418.38 万元,同比增长 61.26%,主营
 业务成本 90,466.93 万元,同比增长 73.34%。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一方面源于公司
 持续的产能提升和产品品类扩充,叠加下游客户 2020 年 7 月以来强劲的市场需
 求使得公司自产电子元器件收入增长较快;另一方面公司扩充了代理品牌与产品
 类别,进一步加强了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同时下游客户当期需求旺盛带来了代理
 电子元器件收入的大幅增长。营业成本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基本一致,略超过营
 业收入增幅,一方面由于公司成本水平相对较高的代理电子元器件收入增长快于
 成本水平相对较低的自产电子元器件收入,另一方面在新收入准则下依据销售收
 入计算的销售人员提成以及向客户交货前发生的运输费用被计入营业成本所致。

     (二)主要费用情况及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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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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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6,058.64          7,221.70              -16.11
管理费用                                 8,802.86          9,030.14               -2.52
研发费用                                 4,513.13          3,204.84               40.82

财务费用                                 -942.79             -94.70             不适用


    2020 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16.11%。主要由于按照新收入准则的有
关规定,人工费用中依据销售收入计算的销售人员提成属于合同取得成本,在产
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费用属于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均计入公
司营业成本项目,而上期该等费用计入销售费用项目,使得公司当期销售费用有
所减少。

    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一方面由于股份支付费用已于 2020 年 10
月摊销结束,较上年同期减少 2 个月股份支付费用,另一方面得益于国家自 2020
年 2 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保险费
用,使得公司报告期内的人工费用有所减少所致。

    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40.82%,主要系 2020 年新增了研发项目,人
工成本和直接投入费用随新增项目增加所致。

    公司财务净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系利息费用随着公司银行借款下
降而减少较多,以及公司当期利息收入由于对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增
加较多所致。

    (三)资产减值和其他收益变动分析

    2020 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 3,628.51 万元,同比增长
94.31%,主要系公司自产业务以及代理业务项下的应收款项随着收入增长增加较
多所致。

    2020 年,公司其他收益为 1,544.95 万元,同比减少 33.90%,主要系当期收
到的增值税及附加税退税同比减少所致。

    三、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分析

                                              1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项目变化情况及重大变化的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本期期末金
                                    数占总资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额较上期期     情况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产的比例      数        产的比例   末变动比例     说明
                                      (%)                   (%)      (%)
 货币资金               82,698.91      26.20    27,601.20      11.70         199.62    注1
 应收票据               55,283.94      17.52    36,595.38      15.51          51.07    注2
 应收账款               89,549.84      28.37    58,311.34      24.71          53.57    注3
 应收款项融资           10,016.21       3.17     5,433.13       2.30          84.35    注4
 预付款项                2,543.48       0.81      649.80        0.28         291.42    注5
 其他应收款              1,277.21       0.40      831.79        0.35          53.55    注6
 其他流动资产               40.53       0.01    52,081.62      22.07         -99.92    注7
 固定资产               23,398.71       7.41    12,963.10       5.49          80.50    注8
 其他非流动资产          7,744.84       2.45     2,630.37       1.11         194.44    注9
 短期借款               13,200.00       4.18     6,400.00       2.71         106.25   注 10
 应付票据               11,735.52       3.72                                不适用    注 11
 应付账款               18,692.23       5.92     9,787.66       4.15          90.98   注 12
 预收款项                                         146.66        0.06        -100.00   注 13
 应付职工薪酬            7,153.53       2.27     5,041.53       2.14          41.89   注 14
 应交税费                3,103.84       0.98     1,407.90       0.60         120.46   注 15
 一年内到期的非
                                                  200.00        0.08        -100.00   注 16
 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800.00       1.19        -100.00   注 17

注 1:货币资金余额增加主要系当期收回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以及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净流入较多所致;
注 2:应收票据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随着业务规模扩大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回款
相应增加所致;
注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自产业务收入以及代理业务收入均
增加较多所致;
注 4:应收款项融资上升主要系公司随业务规模扩大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回款较
多所致;
注 5:预付款项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代理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快使得支付原厂
的预付款大幅增长所致;
注 6:其他应收款增长主要系公司代理业务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原厂的履约保证金
增加所致;
注 7: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公司当期收回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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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注 8:固定资产增长主要系苏州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和直流滤波器项目基建主体
工程已竣工启用,部分产线已投产使得相关的在建工程当期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注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增加主要系电子元器件项目相关的设备等长期资产购
置预付款增加所致;
注 10:短期借款年末增加主要系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当期增加银行借款补充
流动资金所致;
注 11:应付票据增长主要系公司综合利用银行授信向供应商开具了银行承兑汇
票所致;
注 12:应付账款增加一方面系公司代理业务大幅增长导致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
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公司随着募投项目进展而确认的应付承包商的工程款项增加
所致;
注 13:预收款项减少主要系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产品相关并已确认的预收
款项重新分类至合同负债和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所致;
注 1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增加主要系公司经营业绩增长以及员工人数增加使得
计提的年终奖及月工资薪酬增加所致;
注 15:应交税费期末增加主要系 2020 年 12 月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
增加较多,计提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随之增加较多所致;
注 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减少主要系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注 17:长期借款期末减少主要系公司出于现金管理和资金成本考虑提前偿还全
部长期借款所致。

    四、2020 年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年同期      增减率
       项目           本期金额                                         增减原因
                                      金额        (%)
                                                             主要系公司当期业务收入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
                       15,317.56    17,509.19       -12.52   较快,经营资金净投入较上年同
 现金流量净额
                                                             期增加较多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当期收回了较大金额到
                       36,482.26    -63,819.28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所致。
                                                             主要系上年同期首次公开发行
 筹资活动产生的
                         3,268.62   52,835.39       -93.81   股票获得募集资金净额 7.45 亿
 现金流量净额
                                                             元所致。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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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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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定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01,082,033.78 元。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1,476,000 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5,646,120.00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7.62%。

     如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
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6,068,659.00 元,公司
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85,646,12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电子元器件是支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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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定的关键。2019 年以来,全球多层瓷介电容器(MLCC)产业逐步开始进入新一
轮产业结构调整。日本 MLCC 头部企业将发展重心逐渐转向汽车电子等高端市
场,国内企业积极布局扩充产能并进行技术升级。目前全球范围内的 MLCC 产
能处于高度集中的状态。

     在国内军工电子领域,MLCC 被广泛应用于卫星、飞船、火箭、雷达、导弹、
机载等武器装备。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
化融合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军用高可靠 MLCC
市场前景广阔。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 MLCC 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
主要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

     1、自产业务:以瓷介电容器为主,不断进行品类和领域拓展,巩固军用高
可靠电容器市场核心地位;加大对民用瓷介电容器的投资力度,提升民用瓷介电
容器的产能、质量与品类,以满足各类用户快速发展的不同需求。同时,公司在
瓷介电容器的产品基础上,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围绕公司主营
业务向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拓展,做到原材料自主可控、产品多元化,成为国内具
有独特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电子元器件核心供应商。

     2、代理业务:公司与上游品牌原厂保持了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模式,凭
借优质的技术支持与服务,获得了客户好评和认可。

     公司自产业务采用“批量生产”和“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生产模式,通
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代理业务采取买断式采购模式,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0,003.5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1.22%,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606.8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4.43%。随着
公司主营业务持续较快发展,对营运资金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公司在产业链布局、
技术研发、材料研究、管理创新以及人才引进等方面,均需要较大的资本开支和
日常经营资金投入,以兼顾经营和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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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考虑到公司 2020 年度业务规模增长较快,预计未来经营规模会持续快速扩
张,对营运资金需求会大幅增加,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保护股
东利益,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提出上述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所处
行业特点、公司发展现状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
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
司价值提升,回报股东。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与全体股东分享公
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计划将留存的部分未分配利润,一方面将用于支持现有业务的快速增长
以及推动成都等新生产基地的业务拓展需要的生产设备投入等部分资本性支出,
另一方面也将用于补充业务增长带来的营运资金等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从而进一
步支持公司主业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稳定发
展。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
审议。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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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1、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2020 年 度 薪 酬 ( 税 前 )

  张德胜            独立董事          现任                   14.29

    卢闯            独立董事          现任                   14.29

  林海权            独立董事          现任                   14.29


     2、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独立董事采取津贴制,2021 年度津贴标
准为人民币 14.29 万元(税前)/年,按月平均发放,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
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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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非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度 薪 酬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税前)
    郑红                   董事长                现任              91.97

  郑小丹      副董事长、营销中心副主任           现任              95.30

    刘辰               董事、总经理              现任              97.28

  李永强             董事、财务总监              现任              96.24

    邢杰            董事、董事会秘书             现任              84.55

  刘利荣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76.67


     2、非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董事长郑红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总额税
前拟不超过人民币 95 万元;其他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以高级管理
人员身份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其他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除高级管
理人员外其他职务的,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考核结果,由总经理确定,不另
外领取董事薪酬。上述人员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
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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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2020 年 度 薪 酬 ( 税 前 )
      陈天畏          监事会主席      现任                  26.96
       褚彬池             监事        现任                  39.78
         孝宁             监事        现任                  22.06

     2、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 2021 年度薪酬拟
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其他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按照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
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工作岗位、权责等因
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上述薪酬均为税
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
审议。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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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拟定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
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6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5 万元(含
税)。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提交股东大会,
请予以审议。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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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
体内容如下:

     一、营业期限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由“2001 年 12 月 06 日至 2031 年 12 月 05 日”
变更为“长期”(具体以工商核准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

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

征集股东投票权。本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           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

                                                 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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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

                                                   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

                                                   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

                                                   致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第九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

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             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             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

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             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

围;                                               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          况;

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及定期

完整;                                             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无法保证证券

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        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

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

                                                   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

                                                   露;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

                                                   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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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

认意见,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           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应当对公司

                                                 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

                                                 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

                                                 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

                                                 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

                                                 监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营业期限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
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
予以审议。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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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 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张德胜)

     本人作为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0 年在任职期间,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全面关
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审议了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现将 2020 年度任职期间(以
下简称“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德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0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
教授。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军用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副秘书长、
总装备部重大专项电子元器件可靠性增长工程专家组组长,总装备部电子元器件
合同管理办公室专家,XX 实验卫星电子元器件搭载专家组组长,现任 XX 卫星
电子元器件自主可控专家组组长,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电子元器件专家组组长。曾
获电子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次,科技进步三等奖两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司之
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等关系,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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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出席董事会      实际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7                  7                  0            0               3

     (二)审议议案、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运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及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就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在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运用专
业知识,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出席专
门委员会会议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0               0

                 战略委员会                 1             0               0


     (四)现场考察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确保决策科学、合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
况、财务运作、重大投资等情况,对公司战略发展、规范运作、风险防控等提出
建议。

     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的规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绩效等方面的情况报告;与
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及审计初步完成阶段进行了充分


                                            3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有效地沟通,促进了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审核
中的监督作用;参与了公司的战略规划,运用自身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为公司
的战略发展、规范运作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详细通报公司的战略规划、经
营发展等情况,及时传递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的进展,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和建议,积极配合我们开展工作,为我们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做出独立判断提供
了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按照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积极向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
重要作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人
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保障相关授信的实施,有利于子公司以相对优惠的
条件获取发展所需资金,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可
控。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逾期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除为所属子公
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


                                    3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0 年度薪酬
方案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考核结果等因素
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工作岗位、权责等因素
确定,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累计为 39,263.86 万元。

     报告期内,经公司审慎研究,将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直流滤
波器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时间延期到 2021
年 12 月,本次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
审慎决定。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延期情况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规模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信永中和 2020 年度工作情况
进行的审查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熟悉
国家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承担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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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审计的工作能力和执业经验,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公允合理。

     (六)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
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投资者第一时间获
得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
情权,所有披露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现
公告中有需加以更正或补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监管部门批评或监管关
注的情况。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
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有效控制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
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公司经营层全面贯彻落实了2020年历次
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十)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向全体董事发送自律监管规则、合规提醒、市场监管案
例等,有助于我们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
力,增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进一步促进公司改善内部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本人完成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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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 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行使公
司及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会议、与管理
层沟通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充分利
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
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审部
门、外部审计师的沟通,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对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配合与
支持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相关人员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张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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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卢闯)

     本人作为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0 年在任职期间,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全面关
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审议了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现将 2020 年度任职期间(以
下简称“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卢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3 月出生,博士学历,教
授。2007 年 7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截至目前,兼任引力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秦森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北京锋尚世纪
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同
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司之
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等关系,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实际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7                 7               0           0              3


     (二)审议议案、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运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及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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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就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在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规范
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0               0


     (四)现场考察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确保决策科学、合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
况、财务运作、重大投资等情况,对公司战略发展、规范运作、风险防控等提出
建议。

     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的规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绩效等方面的情况报告;与
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及审计初步完成阶段进行了充分
有效地沟通,促进了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审核
中的监督作用;参与了公司的战略规划,运用自身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为公司
的战略发展、规范运作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详细通报公司的战略规划、经
营发展等情况,及时传递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的进展,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和建议,积极配合我们开展工作,为我们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做出独立判断提供
了条件。

                                       4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按照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积极向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
重要作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人
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保障相关授信的实施,有利于子公司以相对优惠的
条件获取发展所需资金,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可
控。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逾期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除为所属子公
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0 年度薪酬
方案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考核结果等因素
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工作岗位、权责等因素
确定,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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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累计为 39,263.86 万元。

     报告期内,经公司审慎研究,将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直流滤
波器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时间延期到 2021
年 12 月,本次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
审慎决定。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延期情况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规模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信永中和 2020 年度工作情况
进行的审查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熟悉
国家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承担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的工作能力和执业经验,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公允合理。

     (六)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
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投资者第一时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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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得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
情权,所有披露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现
公告中有需加以更正或补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监管部门批评或监管关
注的情况。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
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有效控制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本人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相关问题
的整改。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
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公司经营层全面贯彻落实了2020年历次
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十)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向全体董事发送自律监管规则、合规提醒、市场监管案
例等,有助于我们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
力,增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进一步促进公司改善内部治理结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 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行使公
司及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会议、与管理
层沟通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充分利
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
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审部
门、外部审计师的沟通,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对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配合与


                                    43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支持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相关人员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卢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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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林海权)

     本人作为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0 年在任职期间,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全面关
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审议了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现将 2020 年度任职期间(以
下简称“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林海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月出生,博士学历。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北京相成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博士
后,从事金融学研究工作,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相成咨
询有限公司监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司之
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等关系,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实际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7                 7                 0          0              3


     (二)审议议案、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运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及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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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就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勤勉尽责,认
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在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规范
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如
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0                 0


       (四)现场考察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确保决策科学、合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
况、财务运作、重大投资等情况,对公司战略发展、规范运作、风险防控等提出
建议。

     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的规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绩效等方面的情况报告;与
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及审计初步完成阶段进行了充分
有效地沟通,促进了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审核
中的监督作用;参与了公司的战略规划,运用自身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为公司
的战略发展、规范运作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详细通报公司的战略规划、经
营发展等情况,及时传递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的进展,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和建议,积极配合我们开展工作,为我们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做出独立判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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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了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按照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积极向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
重要作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人
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保障相关授信的实施,有利于子公司以相对优惠的
条件获取发展所需资金,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可
控。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逾期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除为所属子公
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0 年度薪酬
方案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考核结果等因素
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工作岗位、权责等因素
确定,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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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累计为 39,263.86 万元。

     报告期内,经公司审慎研究,将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直流滤
波器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时间延期到 2021
年 12 月,本次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
审慎决定。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延期情况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规模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信永中和 2020 年度工作情况
进行的审查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熟悉
国家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承担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的工作能力和执业经验,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公允合理。

     (六)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
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4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投资者第一时间获
得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
情权,所有披露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现
公告中有需加以更正或补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监管部门批评或监管关
注的情况。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
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有效控制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本人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相关问题
的整改。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
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公司经营层全面贯彻落实了2020年历次
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十)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向全体董事发送自律监管规则、合规提醒、市场监管案
例等,有助于我们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
力,增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进一步促进公司改善内部治理结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 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行使公
司及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会议、与管理
层沟通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充分利
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
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内部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审
部门、外部审计师的沟通,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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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对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配合与
支持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相关人员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林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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