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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5-13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针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
了必要的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
划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

                                     1
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 6 名人
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核查对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如下:
                                                              买入公司股票   卖出公司股票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股)           (股)

 1      李志亮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1 年 03 月 17 日      10,000        160,000


 2       王新               2020 年 10 月 30 日                    0            1,400


 3       石英     2020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      1,600          7,200


 4       陈帅               2020 年 12 月 01 日                   100             0


 5       赵楠     2020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      2,300          2,100


 6       袁华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       900            400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内幕信
息之前,系基于市场公开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
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激励计
划的相关信息,亦未从任何其他方处获得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激励计划的筹划、讨论等过程中采取了严格
的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
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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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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