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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瑞机器: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3-04-15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3-027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要求,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
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被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之日(2023 年 3 月 30 日)前六个月,即 2022 年 9 月 30 日
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
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名称及姓名         职务        买卖期间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号                                                   (股)       (股)
1    杭州泰德瑞克投     控股股东     2022.11.4—        0       11,072,0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3.7
2        郑建国          董事长      2022.12.23—   4,579,000       0
                                     2022.12.26

3        魏永法       核心业务人员   2022.12.21—    47,700      19,600
                                      2023.3.28
4        张同富       核心技术人员   2023.3.13—       600         600
                                      2023.3.17
5        施重驹       核心技术人员   2022.10.18—     4,700       4,700
                                     2022.10.21
6        程红丹       核心业务人员   2023.2.28—      3,000         0
                                      2023.3.10
7         陈晨        核心业务人员   2022.12.16       1,000         0


(1)根据控股股东杭州泰德瑞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郑建国先生出具的
书面承诺说明及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控股股东减持本公司股票以及其与一
致行动人郑建国之间股份转让是完全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安排以及对二级市场交
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且已完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告编号:2022-046、2022-053、
2022-056、2022-057、2022-058、2022-060、2022-061、2023-003),与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根据上述 5 名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承诺说明及经公司核查:上述 5 名激励
对象并未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
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
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
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
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
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均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
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
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