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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瑞机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3-025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备解释第 16 号》的文件规定,对公司的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
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
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该
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备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
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该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
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 15 号规定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 对
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
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
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
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
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 15 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
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
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
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
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
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
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
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
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
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
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
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
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4、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
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 16 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
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根据要求执行准则解释 15 号、解释 16 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会计准则而作
出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