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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合水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3,031.09 万元置换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 9,082,220.60 元置换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已预先支付的
发行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3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322,06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 币 248,007,277.46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8,425,438.09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出
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204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
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1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总投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备案情况
号                                         资额        金投入金额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
1                                         21,526.48           8,723.63   2101-421004-89-02-369442        荆环审文〔2021〕19 号
       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2      第二水厂清水输水配套管网工程       12,937.07           5,242.76   2101-321300-89-01-577124                  -


3      补充流动资金                       14,500.00           5,876.14               -                             -


                合计                      48,963.55        19,842.54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13,031.09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
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540 号《关于江苏联合水
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以募集资金置        拟置换资金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换已投入自筹资       占募集资金拟
                                                                           金额
                                                                                              金的金额        投入额的比例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
 1                                                     21,526.48              8,723.63            7,788.33             89.28%
         厂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2       第二水厂清水输水配套管网工程                  12,937.07              5,242.76            5,242.76             1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4,500.00              5,876.14

                  合计                                 48,963.55             19,842.54           13,031.09             65.67%

                                                              2
四、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9,082,220.60元。公
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082,220.60元进行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 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 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 ,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 字 [2023] 第
ZF10540号《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已从募集资金中     已预先
               类别            发行费用                                         拟置换金额         说明
                                                 扣除金额        支付资金

保荐及承销费                   30,000,000.00     28,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自有资金支付

审计及验资费                   11,250,000.00                     4,650,000.00   4,650,000.00   自有资金支付

律师费                          3,000,000.00                     1,700,000.00   1,700,000.00   自有资金支付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      4,550,000.00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     781,839.37                       732,220.60      732,220.60   自有资金支付

               合计            49,581,839.37     28,000,000.00   9,082,220.60   9,082,220.60

注:上述发行费用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营业部 32050177863600002297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支付。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031.09万元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9,082,220.60元,公司独立董事也就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募集
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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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6个
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40号
《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该项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联合水
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031.09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82,220.60元置换已支付
的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等
有关规定以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行为未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031.09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82,220.60元置换已
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540 号《关
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4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联合水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联合水务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
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联合
水务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031.09 万元置换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 9,082,220.60
元置换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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