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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3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6日以电子邮
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
议于2021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将位于宁波国家高新区明珠路 385 号的原厂区整体搬迁
至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 169 号,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影响。本次土地收储将取得相应补偿,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土地收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