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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闵悦顺景3M【2】号债权转让项目

    投资资金:公司自有资金 4,000 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上述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发生延期兑付,截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
公司已收到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共 40,988,493.15 元,投资资金已全部收回。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现
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
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6)。

(二)理财产品认购情况

     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与资产转让方上海闵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闵悦”)、受托方深圳市天运骏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运骏
  业”)签订了《上海闵悦顺景 3M【2】号债权转让项目委托投资书》(以下简称“《闵
  悦债权投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4,000 万元投资上海闵悦顺景 3M【2】号
  债权转让项目(以下简称“闵悦债权转让项目”),投资项目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4 日——2021 年 3 月 24 日,天运骏业需于投资项目到期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即
  2021 年 3 月 27 日前)将相应的投资本金 4,000 万元及投资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
  账户。
       同日,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控股”)签订《上海闵悦顺
  景 3M 债权转让项目承诺函》(以下简称“《闵悦债权承诺函》”),雪松控股承诺:
  如天运骏业未按照《闵悦债权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其对公司的付款义务的,雪
  松控股承诺在受托投资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7 日内(即 2021 年 4 月 2 日前)
  向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雪松控股支付自逾期之
  日起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上述《闵悦债权投资协议》及《闵悦债权承诺函》签订后,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将 4,000 万元投资款项汇至天运骏业所指定的认购账户,公司已履行
  完成投资协议所约定的认购义务。闵悦债权转让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理财起始   理财终止   期限     年化收    到期收益
 产品名称               资金来源
             (万元)                日         日       (天)   益率      (元)
上海闵悦顺
景 3M【2】号                       2020 年 2021 年 3
             4,000.00   自有资金                          110      8.2%    988,493.15
债权转让项                         12 月 4 日 月 24 日
目


  (三)其他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到期未兑付理财产品。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海闵悦、天运骏业、雪松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兑付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未收到天运骏业需兑付的投资资金,该投资
  资金发生逾期。

       截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天运骏业兑付的 4,000 万元投资本金
及投资收益 988,493.15 元,上述投资资金共计 40,988,493.15 元已全部收回,
《闵悦债权投资协议》所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在获悉上述理财产品逾期事实后,公司高度重视并指派公司财务负责人牵
头,成立了由财务部、证券部、律师等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向天运骏业、
雪松控股了解相关情况并督促天运骏业尽快履行付款义务、督促雪松控股尽快履
行差额补足义务。经过充分沟通与积极磋商,《闵悦债权投资协议》所约定的应
付未付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共计 40,988,493.15 元已全部收回,该协议双方的
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四、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与天运骏业、雪松控股的充分沟通与积极磋商,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
共计40,988,493.15元已全部收回,未对公司的资金安全、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