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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
永新”)为主体,为其子公司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斯高谱”)
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南
永新为南京斯高谱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以全
资子公司江南永新为主体,对其子公司南京斯高谱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与担保人关系   担保额度(万元)
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   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
                                            为其全资子公司      2,000
        公司                   公司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单笔担保额度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金额的10%,且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
担保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

    1、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 272 号 601 室

    2、注册资本:600 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林广靠

    5、主营业务:仪器仪表、光电、光学元器件、光电一体化产品、医疗器械
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实验试剂(除危险化学品)、实验耗材(除危险
化学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京斯高谱总资产为 1,733.30
万元,净资产为 1,298.66 万元,资产负债率 25.08%;2020 年营业收入为 4,011.54
万元,净利润为 476.88 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南京斯高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的全资
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南永新与南京斯高谱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在上述
担保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江南永新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实
际需要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担保额度为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为主体对
其下属子公司南京斯高谱提供的担保,担保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具有管控
权,风险整体可控;公司了解参股公司的资信状况,其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

本次担保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为主体对其下属子公司南京

斯高谱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其各类项目顺利
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
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