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光学”或“公司”)2018年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87元, 共计募集资金54,32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43.8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0,483.1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2018年9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1,771.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12.07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8〕31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8,712.0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6,416.40 1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45.17 应退未退保证金 B3 5.50 项目投入 C1 5,569.9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29.87 项目投入 D1=B1+C1 21,986.3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775.0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B3 29,506.2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9,506.29 差异 G=E-F 0.00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9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7,633.29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 并由其于2018年9月18日出具《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863号)。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中的募集资金金额7,633.2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8年9 月4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市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百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2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 50010122001047613 73,557,969.0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405245189880 82,735,086.7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630275948 15,971,561.2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 574903186010111 37,798,282.16 合 计 210,062,899.22 (三) 本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 行主体有保本约定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收益凭证等,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体情况:期初余额31,000.00 万元,本年度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金额94,000.00万元,累计收回金额116,500.00 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赎回的产品余额为8,500.00万元,明细情 况如下: 金额 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 预期年化 序号 发行机构 产品类型 (万元) 起始日 终止日 收益率 1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银行理财 4,500.00 2020/12/30 2021/3/29 3.55% 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 2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 收益凭证 4,000.00 2020/12/31 2021/4/1 4.30% 公司 合计 8,5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3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的说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和“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按照计划实施完毕,相关生产和研发设备已投入使用,同 意对上述三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021 年 1 月,公司已将“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 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 136,477,772.95 元 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的说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同意公司有关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1 车载镜头生产项目 2020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本次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 地点、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 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同时,经核查,永 新光学本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5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712.0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69.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986.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 是否已 计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承诺投入金 (%)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计效益 生 部分变 总额 (2) 额的差额 (4)= 状态日期 效益 (1) 重大变化 更) (3)= (2)/(1) (2)-(1) 光学显微镜 否 9,406.73 9,406.73 9,406.73 1,326.95 6,032.45 -3,374.28 64.13 2020 年 11 月 383.08 否 否 扩产项目 功能性光学 镜头及元件 否 16,084.06 16,084.06 16,084.06 2,480.95 8,659.45 -7,424.61 53.84 2020 年 11 月 818.06 否 否 扩产项目 车载镜头生 否 17,951.96 17,951.96 未作分期承诺 676.53 3,397.46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12 月 未完工 不适用 否 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 否 5,269.32 5,269.32 5,269.32 1,085.51 3,896.98 -1,372.34 73.96 2020 年 1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合 计 - 48,712.07 48,712.07 - 5,569.93 21,986.32 - - - - - 7 “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 2020 年 1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 1.公司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主要用于扩大高端显微镜的产能。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较短,尚未达到预期效益。2020 年度母公司高端类显微镜的收入同比增加 800.19 万元,新增利润总额 383.08 万元。 2.公司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主要用于扩大光学元件类产品的产能。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较短,尚未达 到预期效益。2020 年度光学元件类产品的收入同比增加 2,863.83 万元,新增利润总额 818.06 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3.公司车载镜头生产项目所重点拓展产品为车载激光雷达光学镜头。激光雷达是自动驾驶的核心关键传感器,受益于新能源 汽车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和自动驾驶技术的商业化进程,该项目的市场前景良好。但由于公司车载镜头业务仍处于导入期, 根据客户产品设计和销售规划的调整情况,无法在 2020 年取得量产订单。为提高专用设备投资的准确性、避免不合理投资, 公司根据业务进度适当控制设备投资进度,决定将“车载镜头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1 年 12 月。 4.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是用于新建研发车间及辅助用房,购置研发硬件及软件等,以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效果,增强公 司整体核心竞争力,无法直接测算实现的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意见一(三)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详见本意见二(三)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