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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2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297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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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5
三、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议案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5
议案三:《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9
议案四: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4
议案五:《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5
议案六: 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6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8
议案八: 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0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1
四、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报告.....................................................................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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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下午 14:30

会议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 169 号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曹其东董事长

(一) 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递交身份
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 主持人宣布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三) 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
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
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四) 提议现场会议的一名计票人、两名监票人

(五) 董事会秘书宣读《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六) 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五:《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六: 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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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股东(或股东代表)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十)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十一)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四)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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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
记。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自我介绍并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发言主题
应与会议议题相关。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
题提出质询时,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告,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
提出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五、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
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
以打“√”表示,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七、公司聘请的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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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勤勉尽责地开展
董事会各项工作,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
学决策,推动公司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
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着力当下、穿透落实、构建永新发展新格局”
的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完成新厂区建设并投入运营,准
确把握行业发展机会,推进新兴业务产品开发和业务拓展。报告期内教学
类显微镜业务受疫情影响发生下滑,高端系列显微镜、车载光学、激光雷
达、机器视觉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前期投入已形成良
好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640.99 万元,同比增长 0.59%。其
中,显微镜产品实现收入 24,916.33 万元,同比下降 3.29%,占公司营业
收入的 43.23%;光学元件组件业务实现收入 31,086.47 万元,同比增长
3.60%,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53.93%。主营业务毛利率达 41.72%,较上年增
长 0.94%。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168.38 万元,
同比增长 16.28%。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的是报告期内取得搬迁补偿款、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费用摊销以及人民币升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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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 年度公司总体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治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运作,明确决策、执行、监督各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权力机构、决
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
《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凭借规范的公司治理和良好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报》
主办的“2020 年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暨“金质量”奖项评选活动中,
荣获“公司治理奖”。

三、2020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届次                               审议议题

                              1、《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 4 月   第六届董事会
   24 日       第十九次会议   6、《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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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 2020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4、《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8、《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9、《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20、《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2、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

                              案》;

                              23、《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4、《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5、《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6、《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

                              27、《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第六届董事会
   29 日       第二十次会议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公司总部及厂区搬迁的议案》;

                              5、《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

                              案》;
2020 年 7 月   第七届董事会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5 日        第一次会议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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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2020 年 8 月    第七届董事会
                                3、《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1 日         第二次会议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的议案》;

                                5、《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第七届董事会    1、《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8 日         第三次会议     2、《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2020 年 12 月   第七届董事会    流动资金的议案》;
   18 日         第四次会议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24 日         第五次会议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提请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包括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董事会根据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对股东大会通过的各
项决议进行认真执行。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届次                                审议议题

                                1、《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 5 月    2019 年年度股
                                2、《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9 日           东大会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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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 2020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1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2020 年第一次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日       临时股东大会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020 年第二次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9日        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
日常经营、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规范等情况,对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保障董
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和科学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 4 名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秉持
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就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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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均认真履行职责,就日常关联
交易、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管理、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为董事
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

(四)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本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次、临时报告 71 篇,共提交
并刊出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上网文件数量达 125 篇,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 B 级。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除了信息披露以外,公司积
极通过现场沟通、机构调研、策略会交流、e 互动平台、证券部邮箱、投资
者咨询电话等方式,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之间公平有效的沟通桥梁,
促进中小投资者认识公司价值,增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理解和信心。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的窗
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信息保密义务,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五)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向公司及子公司 57 名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
骨干员工授予 13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营业
绩已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将对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对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股权进行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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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有效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积
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建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口碑,推进公司在资
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1、2020 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10,545,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40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8,639,800.00 元,剩余人民币 320,841,838.07 元结转至
以后年度分配。此次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毕。

    2、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30 元(含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10,53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58,580,9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
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
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四、2021 年工作计划

    一、制定公司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公司上市以来,经营与发展面临重要机遇和挑战,为明确十四五期间发
展战略、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公司谋划制定未来五年发展规划,聚焦以精
密制造为基础的光学感知领域,加快战略业务布局和投入,推动企业快速成
长,力争成为值得信赖与尊重的全球知名光学企业。
                                   1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推进完成年度经营计划

    围绕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制定 2021 年度经营计划。聚焦细分市场
竞争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全力推动重点项目的业务规模增长。加强销
售、供应链、生产制造等主要运营流程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产出规模和整体
运营效率。董事会将通过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监督,推进公司管理层完成年
度经营计划,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实力。

    三、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新《证券法》和其他新修订法规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
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内部控制制度。积极组织业务知识和法规培
训,传达监管精神,促进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证券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
了解,提高工作规范性和履职能力,确保公司合规高效运作。

    四、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1、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透明度。通过多种渠道,保持公司与监管机构、中介机构、证券服务机
构、中小投资者、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树立公司公开、透明、规范、诚信
的资本市场形象。证券部将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业务培训,提高证券
事务专业水平。

    2、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
开、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
项决议实施;积极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
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3、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严格落实既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根据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主动积极
回报投资者,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董事会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关注证券市场和政策资讯
的走向,为公司战略规划、规范运作、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提供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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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监督和审慎评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保障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

    六、研究开展资本运作相关项目

    在专注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公司将积极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研
究开展再融资、对外投资、股权激励、金融衍生品如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各
种资本工具和手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研究通过资本
运作手段推动战略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公司将立
足于深耕光学精密制造领域的发展战略和现有业务的协同性,注重光电领域
先进技术、新兴应用和优质品牌的引进,助力企业外延式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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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的讨论与审核,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现就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六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24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文及正文》《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共十八项议案。

   2、2020 年 6 月 29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3、2020 年 7 月 15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0 年 8 月 21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
                                   15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共五项议案。

   5、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0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共两项议案。

   6、2020 年 12 月 18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二、监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和决议的合法合规性,内部控制规
范管理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
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则规范运作,切实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规范。本年度并未发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滥用职权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和股东权利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管理状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 年,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
况良好,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
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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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未改变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
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
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符合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未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要点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
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
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1、组织开展日常议事活动。严格按照法规和制度要求召开监事会定期
和临时会议,做好议案及相关资料的审阅和审议,监督各项议案的执行落实
情况。

    2、有效执行监督职责。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和灵敏性,根据法规和监管
部门要求,推进公司财务规范水平,监督董监高特别是“少数关键”人员的
合规履职情况,提高公司决策管理科学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加强监事会内部学习。对各项新修订证券法规,进行及时跟踪学习,
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提高监事的工作规范性和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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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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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在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领导下,通
  过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2020 年公司的经营工作稳健有序,依
  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
  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验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21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原因分析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46,152.00 万元,比年初增加
  19,551.86 万元, 增幅 15.44%。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 产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增减比率
货币资金                     47,385.76       43,572.40          3,813.36           8.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500.00       12,000.00          1,500.00          12.50%
应收票据                       103.56            155.45           -51.89         -33.38%
应收账款                     12,651.94       12,497.13            154.81           1.24%
预付款项                       479.07            289.19           189.88          65.66%
其他应收款                     898.83         1,120.47           -221.64         -19.78%
存货                         12,246.66       11,348.90            897.76           7.91%
其他流动资产                 13,354.08        5,046.37          8,307.71         164.63%
    流动资产合计            100,619.91       86,029.91        14,589.99           16.96%
长期股权投资                  2,834.80        2,906.42            -71.62          -2.46%
投资性房地产                  3,624.79        3,730.40           -105.61          -2.83%
固定资产                     31,138.02       14,186.19        16,951.83          119.50%
在建工程                      1,688.53       13,342.22       -11,653.69          -87.34%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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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 产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增减比率
无形资产                       5,595.87          5,745.97          -150.10            -2.61%
长期待摊费用                         3.09              11.61            -8.52        -73.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4.26            350.51           113.75            32.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2.72            296.92          -114.21           -38.4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532.09         40,570.23         4,961.86            12.23%
    资产总计                 146,152.00        126,600.14        19,551.86            15.44%
  1. 应收票据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2. 预付账款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持有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4. 固定资产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厂房从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5. 在建工程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厂房从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6. 长期待摊费用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摊销企业邮箱费用及维修费所
      致。
  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成本增加所致。
  8.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付募投项目建设款项
      减少所致。

  (二)负债构成及变动原因分析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 20,314.34 万元,比年初增加 6,587.69
  万元,增幅 47.99%。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增减比率
  短期借款                  2,502.71                           2,502.71            不适用
  应付账款                 10,463.18          7,318.98         3,144.19            42.96%
  预收款项                      2.24            419.45          -417.21           -99.47%
  合同负债                    618.27                             618.27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              1,388.03          1,334.82            53.21             3.99%
  应交税费                  1,182.11            600.37           581.74            96.90%
  其他应付款                3,101.70          2,575.07           526.63            20.45%
  其他流动负债                 51.10                              51.10            不适用
       流动负债合计        19,309.35         12,248.71         7,060.64            57.64%
  长期应付款                  539.91            702.52          -162.61           -23.15%
  递延收益                    425.00            737.54          -312.54           -42.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40.08             37.89             2.19             5.7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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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04.99           1,477.95            -472.95        -32.00%
             负债合计         20,314.34          13,726.65        6,587.69               47.99%
    1. 短期借款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2. 应付账款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3. 预收款项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报表列
           报所致。
    4. 合同负债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报表列
           报所致。
    5. 应交税费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6. 其他流动负债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货款重分类预估增值税销
           项税额所致。
    7. 递延收益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原因分析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总额 125,837.66 万元,比年初增加
    12,964.17 万元,增幅 11.49%。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增减比率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053.00          10,920.00                133.00        1.22%
资本公积                            54,716.32          51,257.46           3,458.86           6.75%
减:库存股                           2,108.72                              2,108.72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                              80.70              104.57             -23.87      -22.83%
专项储备                             1,760.61           1,560.12                200.50       12.85%
盈余公积                             6,146.97           5,021.40           1,125.57          22.42%
未分配利润                          54,188.77          44,009.94          10,178.83          23.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837.66         112,873.49          12,964.17          11.4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837.66         112,873.49          12,964.17          11.49%

    1. 库存股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增加所致。

二、经营状况分析:

    (一)营业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增减比率
营业收入                          57,640.99          57,304.18             336.81           0.59%
营业成本                          32,930.41          33,266.33            -335.92          -1.0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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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金及附加                          642.95           667.07           -24.13        -3.62%

         1. 2020 年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订单较上年同期增长所
         致。
         2. 2020 年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降本增效所致。

         (二)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增减比率
  销售费用                          3,505.70        3,727.49           -221.79        -5.95%
  管理费用                          4,198.26        2,559.53          1,638.73        64.02%
  研发费用                          4,728.56        4,539.56            189.00         4.16%
  财务费用                          1,078.87          -543.53         1,622.39        不适用
  合计                             13,511.39       10,283.06          3,228.33        31.39%

         1. 管理费用较上年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股份款及新厂房预估折
             旧增加所致。
         2. 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因汇率变动影响汇兑损益变动所
             致。

         (三)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增减比率
  存货跌价损失                        -82.13          -137.35             55.21       不适用
  合计                                -82.13          -137.35             55.21       不适用

         1. 存货跌价损失较上年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订单增加提高了存货周转速
             度所致。

         (四)公司盈利水平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增减比率
  营业利润                         18,400.75       15,970.37          2,430.38        15.22%
  利润总额                         18,599.95       16,048.79          2,551.16        15.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168.38       13,904.94          2,263.44        16.28%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增减比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75.29        13,195.12           5,680.17           43.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37.26        19,757.12         -32,794.39          -1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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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95        -4,610.00           4,463.05           不适用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879.72            462.73         -2,342.45     -506.23%
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11.36        28,804.98         -24,993.62          -86.77%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增长、
          回款良好、运营提升、收到政府补助及搬迁补助款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上年度理财
          产品买入和赎回的波动及固定资产等投资减少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支
          付到位及短期借款资金到位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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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
润人民币 164,439,038.90 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
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85,280,876.97 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和整体财务状况,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3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为 110,53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8,580,900.00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
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
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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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中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
告》全文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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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海外业务占收入比例较高,主要采用美元外币进行结算,当汇
率出现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为积极应对汇率市
场的不确定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计划于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
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二)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

(三)资金额度: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亿人民
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四)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五)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
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
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
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
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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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
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三、风险控制方案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
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
利交易。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
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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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同类公司薪酬标准及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
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5 万元/年(税前)。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础薪酬
结合相关行业内相应岗位平均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
标、岗位管理目标年度完成情况挂钩,实际年度薪酬金额根据考评结果上下浮动。
年度薪酬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2021 年度薪酬(万元)

          毛磊         副董事长、总经理                         56
       沈文光               副总经理                            45
       林广靠               副总经理                            40
       毛凤莉              财务负责人                           28
       李舟容              董事会秘书                           40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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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放规则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无须考核。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础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
效薪酬根据相关考核制度统一发放。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
代缴。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监事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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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同类公司津贴标准及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的现任监事。

   二、 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职工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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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以及业
务合作的连续性,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
    执业资质
                     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等。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类别及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3.业务规模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上年度业务收入         审议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含     年报家数             511 家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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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 股)年报审计情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涉及主要行业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

                                                  育,综合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
                             1 亿元以上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
       已计提
                                                  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1 亿元以上           责任。
       计赔偿限额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 13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
  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
                                                                               兼职情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业经历                             过证券服
                                                                                 况
                                                                                            务业务
                       中国注册      2006 年加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项目合伙人   姚本霞    会计师、高    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曾作为签字会            无              是

                       级会计师、 计师,为公牛集团、新化股份、康恩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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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税务      贝、中亚股份等十余家上市公司提供

                      师            年报审计及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2017 年 12 月加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质量控制复            中国注册      至今,从事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复核
             田业阳                                                             无              是
核人                  会计师        工作,为丽岛新材等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工作。

                      中国注册
             姚本霞                 详见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介绍                  无              是
                      会计师

本期签字会                          2016 年 10 月加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                  中国注册      至今,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贝因美
             杜将龙                                                             无              是
                      会计师        (002570)、道明光学(002632)等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无                      无                    无

       自律监管措施                 无                      无                    无


       二、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
                                             33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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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报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思甜)

    作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勤勉的义务,
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马思甜,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任宁波大学工商经济系副主任、宁波保税区石油化工交易所总裁助理、宁波华诚
外贸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会秘书。

    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会议 3 次,2020 年度会
议出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应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参加董                             参加股东大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马思甜        7           7            0             3             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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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重点关注公司的法人
治理、股东利益保护、风险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
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会计政策变更、日常关联交易、权益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
资金管理、董事高管薪酬、银行授信额度、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换届选举、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担任
委员。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
作,本人结合专业经验,对财务报告、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
资金管理、董事高管薪酬、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董事会
决策提供专业建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视对公司的现场考察工作。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
交流沟通,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管理层讨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基于专业角度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
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便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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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予以事
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未改变定价原则,交易基于自愿平等
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等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议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是合规合适的。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累计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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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40 元(含税)。公司的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对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合理性。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公司严格遵循各项监管规则,
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本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71 篇,
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并形成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持续提高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
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情况和关联交易、募集资金
使用等重点事项,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提高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思甜

                                                                2021 年 5 月 7 日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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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钢)

      作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勤勉的义务,
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李钢,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曾任宁波市审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副
所长,宁波四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会议 3 次,2020 年度会
议出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应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参加董                            参加股东大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李    钢        7           7           0             3             2            0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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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重点关注公司的法人
治理、股东利益保护、风险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
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日
常关联交易、权益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管理、董事高管薪酬、
银行授信额度、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换届选举、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
事规则开展工作,本人结合专业经验,对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财
务报告、募集资金管理、董事高管薪酬、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了审
核,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视对公司的现场考察工作。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
交流沟通,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管理层讨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基于专业角度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
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便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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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予以事
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未改变定价原则,交易基于自愿平等
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等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议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是合规合适的。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累计向全
                                    4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40 元(含税)。公司的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对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合理性。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公司严格遵循各项监管规则,
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本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71 篇,
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并形成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持续提高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
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情况和关联交易、募集资金
使用等重点事项,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提高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钢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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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厚博)

    本人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年 7 月 15 日任职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任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程厚博,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芜湖市富海聚利投资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佳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等。

    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任期内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会议 3 次,2020 年度会
议出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应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参加董                             参加股东大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程厚博        2           2            0             2             1            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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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和充分的内容评议,认
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案内容完整,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在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日常关联交易、权益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管理、董事高管薪
酬、银行授信额度、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任期内,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
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本人结合专业经验,对《关于吸收合并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视对公司的现场考察工作。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交流沟通,
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管理层讨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
作情况,基于专业角度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
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便利。

三、本年度任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未改变定价原则,交易基于自
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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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等与募集
资金使用相关的议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是合规合适的。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累计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40 元(含税)。公司的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对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合理性。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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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公司严格遵循各项监管规则,
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本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71 篇,
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并形成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持续提高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充分履行诚
信与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程厚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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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建荣)

    本人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开始担任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任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
履行诚信与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陈建荣,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
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助理及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2020 年 7 月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任期内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会议 3 次,2020 年度会
议出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应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参加董                             参加股东大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陈建荣          5         5            0             2             1            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和充分的内容评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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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案内容完整,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在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管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公司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公司战略委员会
担任委员。报告期任期内,各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开
展日常工作。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视对公司的现场考察工作。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交流沟通,
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管理层讨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
作情况,基于专业角度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
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便利。

三、本年度任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未改变定价原
则,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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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等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议案,认为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是合规合适的。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各项专项审
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
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累计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40 元(含税)。公司的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对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合理性。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公司严格遵循各项监管规则,
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本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71 篇,
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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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并形成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持续提高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充分履行诚
信与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情况和关联交易、募集资金
使用等重点事项,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提高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建荣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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