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4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 6,00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民生证券沁园春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光大信 托锦裕 3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96 天、185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一、公司近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现金 现金 金额 年化 序 期限 管理 管理 实际收益 发行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万 收益 号 (天) 起始 终止 情况(元) 元) 率(% ) 日 日 中融- 唐 昇 1 非保本浮 本金收回,获得收 中融国际信托 3,000. 2020. 2021. 1 号结构化集合 动 182 6.80 益 1,017,205.48 有限公司 00 12.29 06.29 资金信托计划 收益型 元 大业 信 托- 招 非保本浮 本金收回,获得收 大业信托有 限 业 7 号(新力 5,000. 2020. 2021. 2 动 182 7.34 益 1,829,972.61 责任公司 供应 链) 集合 00 12.29 06.29 收益型 元 资金信托计划 深圳市天运 骏 广州丰汇龙胜 非保本浮 3,000. 2021. 2021. 本金收回,获得收 3 业资产管理 有 3M【2】号债权 动 90 8.20 00 01.22 04.22 益 606,575.34 元 限公司 转让项目 收益型 11,000 合计 - - - - - - 3,453,753.43 .00 二、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民生证券沁园春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预计年化 金额 预计收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收益率 (万元) (万元) (%) 民生证券沁园 净值型产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商理财产品 春瑞利集合资 2,000.00 净值型产品 品 产管理计划 参考年化 是否构成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预计收益 收益率 关联交易 非保本浮动收益 2021.07.08-2021.10.12 - - - 否 型 2、光大信托锦裕3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预计年化 金额 预计收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收益率 (万元) (万元) (%) 光大信托 锦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 信托理财产品 裕 38 号集合资 4,000.00 7.55 153.07 公司 金信托计划 参考年化 是否构成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预计收益 收益率 关联交易 非保本浮动收益 2021.07.09-2022.01.10 - - - 否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机构、现金管理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 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 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 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 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 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1、民生证券沁园春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名称 民生证券沁园春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金使用方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起息起止时间 2021.07.08-2021.10.12 预期收益率(%) 净值型产品 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 (1)管理费用按前一自然日计划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 提。 (2)在分红确认日、退出确认日和计划终止确认日,管理 人将根据委托人的期间年化收益率,对期间年化收益率4% 以上(不含)且在5%以下(含)的部分按照20%的比例收取 管理人业绩报酬,对期间年化收益率在5%以上(不含)的部 分按照60%的比例收取业绩报酬。 收益分配 资产管理人在每个收益分配基准日确定收益分配方案后,在 5个工作日内进行收益分配。 资金投向 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在银行间/交易所市场流通 的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含 项目收益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 项目收益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证券 公司短期债、混合资本债、资产支持证券(不含次级档)、 资产支持票据、公司债(含小公募及非公开)、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债、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含正回购、逆 回购)、协议回购(含正回购、逆回购)、同业存款、货币 基金、债券型公募基金等。 担保情况或其他增信措施 无 2、光大信托锦裕3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名称 光大信托锦裕3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资金使用方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起息起止时间 2021.07.09-2022.01.10 预期收益率(%) 7.55 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 无 收益分配 到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收益 资金投向 用于受让受托人发行的信托产品的信托受益权 担保情况或其他增信措施 无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密切跟踪和分析每笔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 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收益最大化。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 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交 易各方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均较为良好。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及 是否为本次 受托方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实际控制人 交易专设 证券登记、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主要股东为泛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 海控股股份有 民生证券股 1,145,616. 1997 年 1 月 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 限公司,实际 否 份有限公司 07 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 控制人为卢志 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强。 保险兼代理业务。 主要股东为中 光大兴陇信 国光大集团股 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 托有限责任 2002 年 8 月 841,819.05 份公司,实际 否 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等。 公司 控制人为国务 院。 (二)公司所取得的受让方财务数据情况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 09 月 30 日 4,924,104.83 1,367,764.24 296,310.60 80,475.87 (2020 年 1-9 月) 2、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808,148.53 1,466,756.99 563,042.36 261,143.55 (2020 年度) (三)关联关系说明 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 任何关联关系。 五、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方的情况 (一)资金使用方的基本情况 资金使用方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及 是否为本次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名称 (万元) 实际控制人 交易专设 证券登记、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主要股东为泛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 海控股股份有 民生证券股 1,145,616. 1997 年 1 月 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 限公司,实际 否 份有限公司 07 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 控制人为卢志 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强。 保险兼代理业务。 主要股东为中 光大兴陇信 国光大集团股 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 托有限责任 2002 年 8 月 841,819.05 份公司,实际 否 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等。 公司 控制人为国务 院。 (二)公司所取得的资金使用方财务数据情况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 09 月 30 日 4,924,104.83 1,367,764.24 296,310.60 80,475.87 (2020 年 1-9 月) 2、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808,148.53 1,466,756.99 563,042.36 261,143.55 (2020 年度) (三)关联关系说明 资金使用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 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2 0 20 年 12 月 31 日 2 0 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61,519,990.41 1,614,168,999.93 负债总额 203,143,418.44 231,077,94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58,376,571.97 1,381,413,537.38 货币资金 473,857,562.12 545,220,400.11 2 0 20 年度 2 0 21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752,935.26 23,789,135.55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4.32%,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 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金额为2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3月31日)货币资 金的比例为45.85%,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 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委托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仍不 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八、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 有资金 进行 现金管 理的议 案》, 同意公 司使 用最高 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 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 品,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8)。 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尚未收回 序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理财产品类型 本金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元) (万元) 1 信托理财产品 25,000.00 15,000.00 4,774,070.26 10,000.00 2 其他理财产品 27,000.00 24,000.00 3,962,066.67 3,000.00 3 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 0.00 0.00 5,000.00 4 券商理财产品 7,000.00 0.00 0.00 7,000.00 合计 64,000.00 39,000.00 8,736,136.93 25,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1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7.95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5.40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万元) 25,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万元) 15,000.00 总理财额度(万元) 40,000.00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