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6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增设联席董事长1人,需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名,副董事长 1 名。 董事长、副董事 1 名,副董事长 1 名,可设联席董事
1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长 1 名。 董事长、联席董事长、副董
生。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七条 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行使下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列职权:
2 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会会议;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
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 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由董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由董
3 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 事长或联席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
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书面方式包括专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书面
人送出、传真或邮件(包含电子邮件) 方式包括专人送出、传真或邮件(包含
方式。 电子邮件)方式。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表 1/10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
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 议。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
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 议:
议时;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
4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四)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认为必要
(六)总经理提议时; 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
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 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
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 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
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 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或联席
5 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事可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
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 门报告。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
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
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 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
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会会议。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联席
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因特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 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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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持。副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
一名董事主持。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主持。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董
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
议事规则(2021年8月)》。
本次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或联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席董事长主持。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不
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 会会议职责 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
1
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 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
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 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 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
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人推举代表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人推举代表主持。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 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
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
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三十七条 会议在董事长或其他主持 第三十七条 会议在董事长、联席董事
人的主持下,按列入议程的议题和提案 长或其他主持人的主持下,按列入议程
逐项顺序进行。对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 的议题和提案逐项顺序进行。对列入会
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先报告、 议议程的提案,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
2 集中审议、集中逐项表决的方式,也可 可采取先报告、集中审议、集中逐项表
对比较复杂的提案采取逐项报告、逐项 决的方式,也可对比较复杂的提案采取
审议、逐项表决的方式。股东大会应给 逐项报告、逐项审议、逐项表决的方式。
予每个议题合理的讨论时间。 股东大会应给予每个议题合理的讨论
时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8月)》。
本次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