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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2021-12-3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本人已收到《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
经认真核实,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本公司/本人作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
函〉的回复》之签字页)




                                    实际控制人(签字):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