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03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 4,00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光大信托-深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9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 一、公司近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现金 现金 金额 年化 序 期限 管理 管理 实际收益 发行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万 收益 号 (天) 起始 终止 情况(元) 元) 率(%) 日 日 光大信托锦 本金收回,获得收 光大兴陇信托 非保本浮 4,000. 2021. 2022. 1 裕 38 号集合 185 7.55 益 1,530,684.93 有限责任公司 动收益型 00 07.09 01.10 资金信托计划 元 4,000. 合计 - - - - - - 1,530,684.93 00 二、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年化 金额 预计收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收益率 (万元) (万元) (%) 光大信托-深汇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 信托理财产品 集合资金信托 4,000.00 5.40 53.26 公司 计划 参考年化 是否构成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预计收益 收益率 关联交易 非保本浮动收益 2022.01.14-2022.04.14 - - - 否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机构、现金管理品种,明确现金管理 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 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 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 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 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产品名称 光大信托-深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资金使用方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起息起止时间 2022.01.14-2022.04.14 预期收益率(%) 5.40 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 无 收益分配 到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收益 资金投向 本信托计划将主要投资于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标准化金融 产品,包括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基金及其他 固定收益产品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具有固定 收益特征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 种。 担保情况或其他增信措 无 施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密切跟踪和分析每笔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 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收益最大化。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 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 要求,交易各方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均较为良好。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及实 是否为本次 受托方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际控制人 交易专设 主要股东为中 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 光大兴陇信托 2002.08.0 国光大集团股 841,819.05 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 否 有限责任公司 5 份公司,实际控 等。 制人为国务院。 (二)公司所取得的受让方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808,148.53 1,466,756.99 563,042.36 261,143.55 (2020 年度) (三)关联关系说明 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 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方的情况 (一)资金使用方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及实 是否为本次 受托方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际控制人 交易专设 主要股东为中 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 光大兴陇信托 2002.08.0 国光大集团股 841,819.05 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 否 有限责任公司 5 份公司,实际控 等。 制人为国务院。 (二)公司所取得的资金使用方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808,148.53 1,466,756.99 563,042.36 261,143.55 (2020 年度) (三)关联关系说明 资金使用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 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461,519,990.41 1,722,604,127.14 负债总额 203,143,418.44 290,049,649.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58,376,571.97 1,430,960,727.06 货币资金 473,857,562.12 508,519,565.73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752,935.26 80,953,737.11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6.84%,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 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9月30 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1.46%,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委托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仍 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八、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 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尚未收回 序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理财产品类型 本金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元) (万元) 1 信托理财产品 31,000.00 15,000.00 3,927,397.26 16,000.00 2 其他理财产品 21,000.00 21,000.00 4,592,382.86 - 3 银行理财产品 7,000.00 7,000.00 620,890.41 - 4 券商理财产品 7,000.00 7,000.00 508,460.01 - 合计 66,000.00 50,000.00 9,649,130.54 16,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12,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9.54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5.97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万元) 16,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万元) 34,000.00 总理财额度(万元) 50,000.00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