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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11-02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6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 5%以上大股东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兴资产”)共持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 11,79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宁兴资产的书面减持告知函,宁兴资产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 1,104,775 股公司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
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
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1
                                                            IPO 前取得:9,075,000 股
                       5%以上非
   宁兴(宁波)资产                                           其他方式取得:2,722,500 股(为
                       第一大股   11,797,500       10.68%
    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资
                          东
                                                            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注:公司董事江建军同时任职宁兴资产的董事,江建军未持有公司及宁兴资
        产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宁兴资产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
                                                                        持
                                                                                             拟
                                                                        合
             计划减持     计划                                                               减
                                                            竞价交易    理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         减持方式                                              持
                                                            减持期间    价       来源
              (股)      比例                                                               原
                                                                        格
                                                                                             因
                                                                        区
                                                                        间
                                                                              首次公开发     自
                                                                        按
宁兴(宁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行股票前发     身
             不超过:     不超                              2022/11/2   市
波)资产管                         过:1,104,775 股                            行的股份及     发
            1,104,775     过:                                 3~      场
理有限公                                                                      上市后资本     展
                股        1.0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3/5/23   价
   司                                                                         公积转增股     需
                                  过:1,104,775 股                      格
                                                                                  份         要



        注:1、宁兴资产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1 月 7 日-2023 年 5 月 7 日。
            2、宁兴资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1 月 23 日-2023 年 5 月 23 日。
                                               2
    3、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大股东宁兴资产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2019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若减持公司股票,在遵守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
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
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进
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将采用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
告程序,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入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3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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