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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2-11-23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7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2 年修订)》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陆续修订、发布,同时上海
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一系列监管指引,
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
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监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新要求及公司
实际运营情况,对部分制度规范体系进行了梳理、修订,以进一步提升各司其职、
有效制衡、高效运转的治理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审批机构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

   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
   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
   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
   6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股东大会
   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
   8   《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

   9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
  1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董事会
  1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董事会
  1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董事会
  1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制度中,1-7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8-13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后的相关制度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形成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