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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09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7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 16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0,121,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2.522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曹其东先生因疫情原因通
讯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现场由公司联席董事长毛磊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奚静鹏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80,121,500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80,121,500         100          0          0          0          0

    《公司章程》本次修订了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049.5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1,047.75 万元,股份总数由 110,495,000 股变更
    为 110,477,500 股,其余修订内容在此不作列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
    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80,024,400 99.8788             97,100    0.1212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
1                                         6,041,923      100          0     0          0           0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2                                         6,041,923      100          0     0          0           0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王恺律师、沈萌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9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