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5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眼公司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 一一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2 年度积极开
展工作, 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就报告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 分别为独立董事
陈世挺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闰国
庆先生、 董事曹志欣先生。 原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钢先生因
任期届满已于 2022 年 12月8日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
员会委员职务,由陈世挺先生担任。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中
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 在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
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作用。
二、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一 ) 2022年2月15日, 召开2021 年年报审计委员会沟通会议,
就2021年年报相关事项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