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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6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10,477,500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6,058,400.00 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人
民币258,082,630.36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6,064,892.63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6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
110,47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6,058,400.00元(含税)。公
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8,984,393.25元,本次现
金分红比例为38.02%。分配完成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
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要求,充分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合理性,预案的审议和表决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现
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
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
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