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叉集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8-01-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叉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杭叉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
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59 号)核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666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67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9,798.22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3,459.4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6〕518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
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
(万元)
年产 5 万台电动工业车辆整机及车架项
1 88,200 临发改备【2015】48 号
目
2 年产 200 台集装箱叉车项目 6,860 临发改青备【2016】10 号
3 年产 800 台智能工业车辆研发制造项目 3,530 临发改青备【2016】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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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物联网和云计算的集团管控一体化
4 4,870 临发改备【2014】037 号
平台项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鉴于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
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使用规划和使用进度的情况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6 亿元(此额度包
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
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之前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募集资金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
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一年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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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期
限,授权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前有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
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
种。上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
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营
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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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内、保本型理财产品。
2、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一年内、保本型理财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内、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杭叉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杭叉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 杭叉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国信证券对杭叉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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