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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叉集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18-04-24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杭叉集团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绍忠                      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       怡                 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杭叉集团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持续督导期内,督导公司继续完善内控
                                             制度。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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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均
                                            有效执行情况。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
                                            情况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
                                            的情形。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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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训日期                                     2017 年 4 月 1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决措施履行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
                                                         是              不适用
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4.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
                                                         是              不适用
及减持意向
6. 对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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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员工社保及住房公
                                                  是             不适用
积金缴纳事宜的相关承诺
8.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子公司承租物业的
                                                  是             不适用
相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无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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