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向杭州中策海潮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进而间接收购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杭州中策海潮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12.91%股权。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仇建平先生。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仇建平先生,上市公司的控制 权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上市公司自 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60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情形,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签章页)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