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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叉集团: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10-20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7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 本次调整 2020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
 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
 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和 2020 年 5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公告(2020-005、2020-008、2020-018)。
     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
 议案时,关联董事赵礼敏、仇建平、徐筝、徐利达、徐征宇依法回避表决,非关
 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认为:
     (1)经过充分审查,我们认为本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
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通过业务协同获取更好的
效益,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
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本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
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公司正
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本次审议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
关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
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4、本次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本次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关联交
                             2020 年度关联
       关联方     交易内容                   调整金额   易预计金额(调       备   注
                             交易预计金额
                                                            整后)
郑州嘉晨电器有
                 购买商品           9,000       2,500          11,500     正常经营需要
    限公司
浙江华昌液压机
                 购买商品         34,000        1,500          35,500     正常经营需要
  械有限公司
长沙中传变速箱
                 购买商品           8,000       1,500            9,500    正常经营需要
  有限公司
浙江新柴股份有
                 购买商品         65,000       24,500          89,500     正常经营需要
    限公司

   小计:                                      30,000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郑州嘉晨电器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北六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姚欣
    注册资本:1,98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科技技术研究、开发和智能产品销售;机器人、物联网技术软件
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开发、设计、集中维护;货
物或技术进出口;车辆智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技术研究及销售;生产:车辆配件、
智能产品;房屋租赁。
    郑州嘉晨电器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4,272.79 万元,净资产 20,610.05 万元,
营业收入 15,572.05 万元,净利润 2,321.61 万元(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
司董事、高管徐征宇先生担任郑州嘉晨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2、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 666
    法定代表人:程三红
    注册资本:5,4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
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
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
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5,482.04 万元,净资产 17,545.75 万元,
营业收入 33,722.56 万元,净利润 3,667.61 万元(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赵礼敏先生担任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浙江华昌液压机械
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望城区郭亮路 248 号
    法定代表人:刘胜亚
    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齿轮及变速箱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工程机械车的销售;工程机械维修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0,963.47 万元,净资产 3,646.00 万元,营
业收入 28,343.89 万元,净利润 133.99 万元(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高管金华曙先生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的董事,同时公司董事徐利达先生在过
去的 12 个月内曾担任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长沙中传变速箱有
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4、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新昌大道西路 888 号
    法定代表人:白洪法
    注册资本:18,085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柴油机及配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铸造发动机部件及机
械配件;销售自产产品;销售:润滑油(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服务;
柴油机及配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97,051.00 万元,净资产 66,049.81 万元,
营业收入 188,790.46 万元,净利润 5,402.25 万元(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
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同时公司董事徐筝女士为其控股
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依据 2019 年-2020 年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框架协议进行
2020 年可能发生的数额预计。该协议规定就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的和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等所有交易均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价
格确认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定价;并规定了
在具体交易时各方须就交易量和具体价格签署具体合同便于履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
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
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利于降低采购销售成本以及拓宽融资渠道。关
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
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