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杭叉集团:杭叉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21-03-23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4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发行人”或“公司”)和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
施细则(2018 年修订)》(上证发[2018]11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杭叉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参与本次申购的投
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可转债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
券,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
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1-1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3月25日(T日),网上
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
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
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0.001327手/股为预
计数,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
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日)前披露原
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
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杭叉配债”的可配余
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3、杭叉集团现有A股总股本866,395,852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
    (二)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
额。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2021年3月30日前(含T+3日),
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三)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
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
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
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1-2
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六)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5,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115,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
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
为34,5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
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
证监会报告。
    (七)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
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
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
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
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八)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九)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
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
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
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
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十)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全部来源于新增股份。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分为两个部分

    (一)杭叉集团现有 A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3 月 24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
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53298”,配售简称为“杭叉配债”;

                                       1-3
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二)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
“754298”,申购简称为“杭叉发债”。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 千手(1 万张,100 万
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
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杭叉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
账户多次参与杭叉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
效申购。



                                      重要提示

    1、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1]753 号”文核准。

    2、本次共发行 115,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150 万张,115
万手,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杭叉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22”。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24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327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
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327
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杭叉集团现有 A 股总股本 866,395,852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
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1,149,707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75%。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754298”,
申购简称为“杭叉发债”。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
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 千手(1 万张,100 万元),如
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本次发行的杭叉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杭叉转债上市首日即
可交易。
                                        1-4
    7、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
有关上市手续。

    8、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杭叉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
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投资者弃购处理
等具体规定。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
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杭叉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公告仅对发行杭叉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杭叉
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杭叉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杭叉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21 年 3
月 23 日(T-2 日)的《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1、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
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
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
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
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2、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视需要在
《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杭叉集团、公司:   指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债: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

杭叉转债:                 指发行人发行的 11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 11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1-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股权登记日(T-1 日):       即 2021 年 3 月 24 日

申购日(T 日):             即 2021 年 3 月 25 日,指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接
                             受投资者申购的日期

原股东: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
原股东: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东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发行公告相关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
                             申购、申购数量符合规定等

                             指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 1 手的部分按
                             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
                             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
精确算法:
                             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
                             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
                             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
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2、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1-6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115,000 万元,共计 115 万手(1,150 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1 年 3 月 25 日
至 2027 年 3 月 24 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60%、第四年为 1.50%、
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3)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①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
享受的当年利息。年利息计算公式为:

    年利息=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当年适用票面利率

    ②付息方式

    A、本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

    B、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
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
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

    C、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
一个计息年度。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负担。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
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转股年
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确定。

                                       1-7
    (4)初始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48 元/股,不低于募集
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5)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7 年 3 月 24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6)债券评级情况: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

    (7)资信评估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8)担保事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5、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

    6、发行对象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3 月 24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
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7、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权。本次发行的杭叉转债
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

    (1)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①具体参见“重要提示 4”。

                                         1-8
    ②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杭叉配债”,配售
代码为“753298”。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2)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

    ①申购代码为“754298”,申购简称为“杭叉发债”。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
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
千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②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 T 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
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 1 手(10 张,1,000 元)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
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 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③2021 年 3 月 26 日(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证券时报》上公告本次发
行的网上中签率。

    ④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发售结果。2021 年 3 月 26 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
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⑤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证券时报》上公告摇号中签
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杭叉转债的数量并准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10 张,1,000 元)。

    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
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
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⑦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
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8、网上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1-9
       9、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杭叉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杭叉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
易。

       10、承销方式

       具体参见“特别提示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六)”

       11、上市安排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
公告。

       12、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
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按照四
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13、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
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
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1-10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
配股价,D 为每股派息,P1 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当本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
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可转债持有人转股
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当本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
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
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4、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
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本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1-11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5、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①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②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金额少于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③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
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6、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 30 个交易日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本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
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任一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但若首次不实施回
                                      1-12
售的,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
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
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
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17、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
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8、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事项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21 年 3 月 23 日(周二)
            T-1 日              1、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3 月 24 日(周三)    2、网上路演
                                1、发行首日
                                2、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T日
                                3、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2021 年 3 月 25 日(周四)
                                4、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确定网上中签率
            T+1 日              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021 年 3 月 26 日(周五)    2、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 日
                                2、网上申购中签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
  2021 年 3 月 29 日(周一)
                                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T+3 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2021 年 3 月 30 日(周二)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21 年 3 月 31 日(周三)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
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13
       1、优先配售数量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24 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杭叉集团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327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
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成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327 手可转债。(具体参见“重要提示 4”)

       2、有关优先配售的重要时间

       (1)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3 月 24 日(T-1 日);

       (2)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原股东优先配售缴款时间: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

       3、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53298”,配
售简称为“杭叉配债”。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2)认购 1 手“杭叉配债”的认购价格为 1,0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
(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3)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认
购量获购杭叉转债,请原股东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杭叉配债”的可配余额。

       (4)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

       ②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
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
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③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
托手续。


                                            1-14
    ④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5、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
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发行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杭叉转债总额为 115,000 万元人民币。(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的具体数量请参见“特别提示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分为两个部分(二)”)

    3、申购时间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
15:00 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申购方式

    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
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5、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754298”,申购简称为“杭叉发债”。

    (2)申购价格为 100 元/张。

    (3)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
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 千手

(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
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1-15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
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
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
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5)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6)投资者在 T 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
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前办妥上交所的证券账
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
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
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7、投资者认购债券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 可转债;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在公证部门监督下根据
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按摇号抽签结果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
签号码认购1手可转债。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8、配号与抽签


                                       1-16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
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1
手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
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 年 3 月 26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
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1 年 3 月 26 日(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证券时报》刊登的《网上中
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 年 3 月 26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持摇
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将在《证券时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手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数量,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 手。

    9、中签投资者缴款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
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
的最小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10、放弃认购可转债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

                                       1-17
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
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
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上交所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和可交换债
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在申购后、配号前对相应申购做无效处理。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
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
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
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11、清算与交割

    网上发行杭叉转债的债权登记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
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向网上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15,000.00 万元的部
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115,000.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资
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
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4,5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
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
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18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T-1 日)就本次发行在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
留意。

    八、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
揭示条款参见《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九、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相府路 666 号

         电话:0571-88141328

         联系人:陈赛民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层至 26 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20 层

         电话:0755-8198113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3 日




                                        1-19
(本页无正文,为《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0
(本页无正文,为《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