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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叉集团:杭叉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09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保护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相关事项,
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
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统筹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
报,预案及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确系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合作关
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
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
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
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议
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较
好的理财产品,能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
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及其他高管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
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该项议案。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政策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七、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和立场,
认真负责的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
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八、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
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公司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
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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