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叉集团:杭叉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9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
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同时,
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按照要求,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
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
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
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 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
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
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
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
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
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2、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据此,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 2021 年一季
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下发的相
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相关政策的正常会计业务行为。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