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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叉集团:杭叉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4-09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杭
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
责、公正客观的态度,现就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
    一、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1日、2020年5月12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对将
于2020年度为相关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进
行了预计,同意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担保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
合同》等法律文书。2020年度,根据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分别与各银行
签署了相关授信及金融产品合同,其中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了担保,实际情况
如下: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1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
两年,到2022年7月16日止;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
两年,到2022年5月11日止;
    3、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子公司杭叉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一年,
到2021年8月16日止。
    4、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
司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4,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一年,到
2021年5月31日止;
    5、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子公司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期限为自2020年8月6日至2022年5月15日止;
    6、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子公司杭州杭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期限为一年,到2021年6月2日止;
    7、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
股子公司宝鸡杭叉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
一年,到2021年6月7日止;
    综上,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合计金额为 3.21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
审计净资产值 6.52% 。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与债权人签署相关人民币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
协议等。
    二、除上述报告期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以上担保事项能够解决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融资
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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