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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叉集团:国信证券:关于杭叉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杭叉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杭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或“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
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
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5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1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33.75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866.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31日到位,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
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根据公司《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金金额
 1        年产 6 万台新能源叉车建设投资项目     84,247.33         84,247.33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2,927.43         12,927.43

 3             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8,439.90           8,439.90

 4         营销网络及叉车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9,385.34           9,385.34

                      合计                     115,000.00         115,000.00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投资产品范围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结
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
行现金管理。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六)实施方式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
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
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
理的具体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
设及进展,公司将综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及时筹划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
品或存款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低风
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
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
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10,668.00            1,016,990.85

            负债总额                          276,346.18             443,58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92,229.14             534,007.02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350.85               42,618.01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不超过6亿元,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 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
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
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协议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
融机构。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收益波
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达预期、延迟兑付等风险。公司将与理财产品
受托方保持密切沟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亦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杭叉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杭叉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国信证券对杭叉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洪志            田英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