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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叉集团:杭叉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0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保护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相关事项,
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902.3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