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杭叉集团:杭叉集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13622            债券简称:杭叉转债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
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0,902.36 万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53 号
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50 万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税)1,133.7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866.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3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金金额
  1          年产 6 万台新能源叉车建设投资项目               84,247.33                 84,247.33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2,927.43                 12,927.43

  3               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8,439.90                  8,439.90

  4           营销网络及叉车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9,385.34                  9,385.34

                         合计                               115,000.00              115,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
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杭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281
号),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 10,551.6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的比例
                                              建设投资     推广费        合    计          (%)

年产 6 万台新能源叉车建
                                  84,247.33     9,824.27                 9,824.27             11.66
设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2,927.43       31.50                        31.50             0.24

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8,439.90      439.77                       439.77             5.21

营销网络及叉车体验中心
                                   9,385.34       32.00     224.09            256.09             2.73
建设项目
 合 计                    115,000.00   10,327.54   224.09   10,551.63   9.18



    (二)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33.75 万元(不含税),其中保荐及
承销费人民币 783.02 万元(不含税)已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 350.73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0.73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综上所述,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共计人民币 10,902.36 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902.3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902.3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902.3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杭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281号)。会计师
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杭叉集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杭叉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杭叉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杭叉集团独立董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