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盐井神: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2019-07-18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临 2019-033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苏盐集团”)计划自 2019 年 1 月 17 日起 6 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
3,000 万元,不超过 1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2019 年 1 月 17 日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苏盐
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4,594,476 股,
累计增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累计增持金额为 30,001,652.6
元,本次增持金额已达到增持计划 3000 万元的下限,已在计划期限内实
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苏盐集团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原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实施前,苏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为 489,460,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3.1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
可,苏盐集团拟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 A 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采用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通过二级市场
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不超过 10,000 万元。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苏盐集团将基
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
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2019 年 1 月 17 之日起六个月内。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9 年 1 月 17 日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苏盐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4,594,476 股,累计增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
累计增持金额为 30,001,652.6 元,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 3000 万元。本次增持已
达到增持计划的下限,并在计划期限内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苏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94,054,8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63.69%。
四、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资格;
增持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
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等规定,可以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截
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尚待就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进行公告外,公司
及苏盐集团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化。
3、苏盐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北京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
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8 日